各县(区)住建局、开发区建设局,各有关单位:
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》,全面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三年提升行动,激励我市建筑业企业强化品牌意识,加强质量管理,争创优质工程,经研究,在全市范围开展2016年度连云港市“玉女峰杯”优质工程奖评选。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申报条件及截止时间
各企业申报的工程必须是2016年12月31日前竣工验收并已投入使用、在施工期间未发生一般及一般以上质量或安全事故、住宅工程入住率达60%以上、按规定通过节能环保验收、未使用明令淘汰的建筑材料的项目。
申报截止至5月26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二、 评选范围及规模标准
按《连云港市“玉女峰杯”优质工程评选办法》第五条执行(详见连建质[2014]149号文,可在http://www.jzhyxh.com上查找)。
三、申报时间及程序
评选工作于6月上旬开始。各施工企业申报材料经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初审后,于5月26日前送至市建筑行业协会(监理单位由施工单位代行通知,如申报,须另填《连云港市“玉女峰杯”优质工程申报表》,并在右上角注明“监理”二字,未申报的监理单位不参与评审),市区工程的申报材料直接送市建筑行业协会;通过初审,符合申报条件的工程列入评选范围并进行现场考评;经市优质工程评选委员会评审通过并公示一周,无异议者确定为市“玉女峰杯”优质工程。
四、 申报材料
按《连云港市“玉女峰杯”优质工程评选办法》第十二条要求准备(详见连建质[2014]149号文)。
市建筑行业协会地址:新浦区朝阳东路5号(江山大酒店西门)11楼。联系电话:85477209。
连云港市建筑行业协会
2017年5月2日
连云港市“玉女峰”杯优质工程
申 报 表
工程名称 (全称)
申报单位(全称)
申报单位联系人
联 系 电 话
连 云 港 市 建 筑 行 业 协 会
工程名称 | |||||||||
工程地点 | |||||||||
建设单位 | |||||||||
建设规模 | 工程类别 | ||||||||
设计单位 | |||||||||
监理单位 | 项目总监 | ||||||||
承建单位 | 资质等级 | ||||||||
参建单位 | 负责人 | ||||||||
建筑面积 | 主要结构形式 | ||||||||
申报工程造价(万元) | 层 次 | ||||||||
开工时间 | 竣工验收时间 | ||||||||
申报单位法人代表 |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| ||||||||
申报工程项目经理 | 联系电话 | ||||||||
申报工程 承发包方式 | 公开招标 | 邀请招标 | 直接发包 | ||||||
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| |||||||||
施工许可 | 施工许可证发放机关 | ||||||||
施工许可证证号 | |||||||||
施工许可证发证日期 | |||||||||
竣工验收备案 | 竣工验收日期 | ||||||||
竣工验收备案机关 | |||||||||
竣工验收备案日期 | |||||||||
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:
(盖 章) 年 月 日 | |||||||||
建设单位(使用单位)评价意见:
(盖 章) 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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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住建局(开发区建设局)意见:
(盖 章) 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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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评委会意见:
(盖 章) 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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